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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单挑王破解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
文章出处: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发表时间:2026-01-27 13: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ღღ★,为调整和加强两国领事关系ღღ★,以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ღღ★,以利于保护两国国家利益和两国国民的权利和利益;决定缔结本条约ღ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派薄一波副总理;美利坚合众国特派卡特总统ღღ★。
九ღღ★、“领馆裆案”指领事馆的一切函电ღღ★、密码ღღ★、文件ღღ★、记录ღღ★、卷宗ღღ★、录音带和簿籍ღღ★,以及用来保存和保护它们的任何器具;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ღღ★,是指具有法律力量和效力的国家ღღ★、省ღღ★、市ღღ★、自治区ღღ★,和地方的所有法律ღღ★、法令ღღ★、条例和决定;
二ღღ★、领事馆的所在地ღღ★、类别和领事区的确定ღღ★,以及与此有关的任何变动ღღ★,应由派遣国和接受国双方同意ღღ★。
一ღღ★、派遣国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接受国递交任命领事馆长的书面通知ღღ★。通知中应写明领事馆长的全名ღღ★、国籍ღღ★、性别ღღ★、官衔ღღ★、简历ღღ★、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ღღ★,以及领事馆的类别ღღ★、所在地和领事区ღღ★。
二ღღ★、接受国在接到任命领事馆长的书面通知后ღღ★,如无异议ღღ★,应不迟延地予以书面确认ღღ★。领事馆长只有在接受国确认后才能开始执行职务ღღ★。
四ღღ★、接受国在承认包括临时承认后ღღ★,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领事馆长能执行职务ღღ★,并享受本条约和接受国法律所给予的权利ღღ★、便利ღღ★、特权和豁免ღღ★。
五ღღ★、如果领事馆长由于任何原因不能行使职务ღღ★,或者在该领事馆长空缺的情况下ღღ★,派遣国得指派同一领事馆或设于接受国的另一领事馆的一位领事官员或派遣国驻接受国使馆的一位外交人员临时代理领事馆长ღღ★。派遣国事先应把指派任代理领事馆长的人的全名通知接受国ღღ★。
六ღღ★、被指派为代理领事馆长的人得享受同领事馆长根据本条约所享受的同样的权利ღღ★、便利ღღ★、特权和豁免ღღ★。
七ღღ★、委托派遣国使馆的一位外交人员代理领事馆长职务ღღ★,并不限制此人由于其外交地位应享的特权和豁免ღღ★,但受本条约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制约ღღ★。
一ღღ★、派遣国得在其领事馆内配备它认为必要数目的领馆成员ღღ★。但接受国得参照领事区的现有情形和条件以及特定领事馆的需要ღღ★,要求将领馆成员的人数保持在它认为合理的限度内ღღ★。
三ღღ★、派遣国应预先将领事馆长以外的领事官员的全名ღღ★、职务ღღ★、等级和他们的到达和最终离境或他们职务的终止ღღ★,以及他们在领事馆任职期间发生的身份上任何其他变更ღღ★,书面通知接受国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
(一)所有领馆工作人员的委派ღღ★,他们的全名ღღ★、国籍ღღ★、职务和他们的到达ღღ★、最终离境或他们职务的终止ღღ★,以及他们在领事馆 任职期间发生的身份上任何其他变更;
(二)领馆成员的家庭成员的到达和最终离境以及任何人成为领馆成员的家庭成员或不再是家庭成员的情况;
三ღღ★、本条第二款所提及的使馆成员应继续享有他们因外交官身份而得到的特权和豁免ღღ★,但受本条约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制约ღღ★。
一ღღ★、接受国得在任何时候不加解释地通过外交途径通知派遣国某一领事馆长为不受欢迎的人或领馆其他成员为不可接受ღღ★。遇此情况ღღ★,派遣国应召回此人或终止其在在领馆的职务ღღ★。
二ღღ★、如派遣国拒绝履行ღღ★,或在合理时间内没有履行本条第一款所载的义务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接受国得撤销对有关人员的承认或拒绝将其看作领馆成员ღღ★。
一ღღ★、接受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领事馆的正常工作创造适当的条件ღღ★,并为领事馆职务的执行提供充分便利ღღ★。
二ღღ★、接受国应给予领事官员适当的保护ღღ★,以防止他们的人身ღღ★、自由或尊严受任何侵犯ღღ★,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领事官员能执行其职务和享受本条约给予的权利ღღ★、便利ღღ★、特权和豁免ღღ★。
一ღღ★、派遣国或其代表ღღ★,有权购置ღღ★、租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适合于领事用途的地皮ღღ★、领馆馆舍和住宅ღღ★,以及为领事用途进行建筑或修缮ღღ★,但领馆成员是接受国国民或永久居民者ღღ★,其住宅不在此限ღღ★。
二ღღ★、派遣国在行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ღღ★,应遵守接受国的法律ღღ★,包括有关地皮ღღ★、建筑ღღ★、分区和城市规划的法律ღღ★。
三ღღ★、接受国应依照本国法律为派遣国领事馆获得适当的领馆馆舍提供便利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必要时ღღ★,接受国应协助派遣国为其领馆成员获得住所ღღ★。
二ღღ★、派遣国有权在领馆馆舍ღღ★、领事馆长的住宅以及领事馆长执行公务时所用的交通工具上悬挂派遣国国旗ღღ★。
一ღღ★、领馆馆舍不得侵犯ღღ★。接受国当局未经领事馆长ღღ★、派遣国使馆馆长ღღ★,或以上两人中一人指定的人的同意ღღ★,不得进入领馆馆舍ღღ★。
二ღღ★、接受国负有特殊义务ღ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领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坏ღღ★,并防止扰乱领事馆的安宁和损害领事馆的尊严ღღ★。
一ღღ★、领事馆有权同它的政府ღღ★,以及派遣国在其他任何地方的使馆和领事馆进行通讯ღღ★。为此目的ღღ★,领事馆得使用一切普通的通讯办法ღღ★,包括外交信使和领事信使ღღ★、外交邮袋和领事邮袋以及密码ღღ★。领事馆须得到接受国事先同意才能安装和使用无线电发报机ღღ★。
二ღღ★、领馆的公务函电ღღ★,不论使用何种通讯方法ღღ★,以及加封的领事邮袋和其他容器ღღ★,只要它们附有标明官方性质的可见外部标志ღღ★,均不得侵犯ღღ★,但不得装有公务函电和纯为公务使用的物品以外的任何东西ღღ★。
五ღღ★、如果派遣国的船长或民用飞机的机长受托携带官方领事邮袋ღღ★,该船长或机长应持有官方文件说明他受托携带的构成领事邮袋的容器数目ღღ★,但是他不被认为是领事信使ღღ★。经过接受国有关当局的安排并遵守接受国的安全规章ღღ★,派遣国得派领馆成员直接并自由地与该船长或机长接交领事邮袋ღღ★。
(四)有关处在接受国司法管辖下的私人不动产的诉讼ღღ★,除非领馆成员系代表派遣国为领事馆之用而拥有该不动产者;
四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对本条所提到的任何人不得采取执行措施ღღ★,除非属本条第三款(四)项的案件ღღ★,即使对此项案件采取措施也不得损害其人身和住宅的不可侵犯性ღღ★。
五ღღ★、领馆成员及其家庭成员得被请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ღღ★。如领事官员及其家庭成员拒绝作证ღღ★,不得对其施行强制措施或处罚ღღ★。除本条第六款所述事项外ღღ★,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拒绝作证ღღ★。
六ღღ★、领馆成员没有义务就其执行公务所涉事项作证ღღ★,或出示官方信件或文件ღღ★。领馆成员并有权拒绝作为派遣国法律的鉴定人而作证ღღ★。
七ღღ★、接受国当局在接受领馆成员证词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避免妨碍其执行领事职务ღღ★。应领事馆长的请求ღღ★,此种证词在可能情形下得在领事馆或有关人员的住宅口头或书面提出ღღ★。
一ღღ★、派遣国得放弃领馆成员及其家庭成员按本条约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司法管辖豁免ღღ★。除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外ღღ★,此 种放弃均须明白表示并以书面提出ღღ★。
二ღღ★、如其一领馆成员或其家庭成员提起法津诉讼ღღ★,尽管根据本条约可享受司法豁免权ღღ★,但不得对与主诉直接有关之反诉援引豁免权ღღ★。
三ღღ★、在民事诉讼上放弃司法管辖之豁免ღღ★,不得视为意味着放弃对判决执行之豁免ღღ★,放弃此项豁免须单独为之ღღ★。
领事官员ღღ★、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ღღ★,凡非接受国国民ღღ★,亦非依法被准许在接受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ღღ★,在接受国应免除军事性质的义务和劳务ღღ★,免除任何义务服役ღღ★,并免除任何作为替代的捐款ღღ★。他们亦应被免除外侨登记和居住许可的义务ღღ★,并免除遵守其他适用于外侨的类似的义务ღღ★。
二ღღ★、派遣国专用于领事目的而拥有的ღღ★、持有的ღღ★、租赁的或以其他方式占有的动产应被免除捐税或任何类似捐税ღღ★,并应被免除与这些财产之获得ღღ★、占有或维修有关的捐税ღღ★。
四ღღ★、本条规定的免税不适用于按照接受国的法律ღღ★,一个同派遣国或代表派遣国行事的人订立合同的人应缴纳的捐税ღღ★。
(六)对交易或有关交易的契据的捐税ღღ★,包括因这种交易而收的任何费用ღღ★。但本条约第十六条规定的免税不在此限ღღ★。
三ღღ★、如果领馆成员或其家庭成员死亡ღღ★,接受国不应课征其财产税ღღ★、继承税ღღ★、遗产税ღღ★,或对其死后动产过户的其他捐税ღღ★,但以该财产的存在纯系由于死者是作为领馆成员或其家庭成员而在接受国境内所致者为限ღღ★。
一ღღ★、领馆的公务用品包括公用机动车辆ღღ★,均应依照接受国的法律免征关税和任何因进出口而征收的其他捐税ღღ★。
二ღღ★、领事官员及其家庭成员个人使用的物品ღღ★,包括家庭设备的物品ღღ★,应免征关税和因进出口而征收的其他捐税ღღ★。
三ღღ★、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初到任时运入之个人使用的物品ღღ★,包括家庭设备的物品ღღ★,应免征关税和因进出口而征收的其他捐税ღღ★。
五ღღ★、领事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行李应免予海关查验ღღ★。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 可查验ღღ★,即有重大理由认为行李中装有不属本条第二款所述物品ღღ★,或为接受国法律禁止进出口的物品ღღ★,或为检疫法所管制的物品ღღ★。此项检查必须在有关领事官员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在场时进行ღღ★。
领馆馆舍和领馆公用交通工具不应受任何形式的征用ღღ★。如果为了国防或其他公共用途而必须征用领馆馆舍ღღ★、住宅或交通工具时ღღ★,接受国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妨碍领事职务的执行ღღ★,并及时向派遣国付出适当的和有效的补偿ღღ★。
在遵守接受国为国家安全而禁止或限制进入的地区的法律的前提下ღღ★,接受国应保证领馆成员及其家庭成员在其境内的行动自由和旅行自由ღღ★。
第二十一条 不应享受权利ღღ★、便利ღღ★、特权和豁免领馆成员及其家庭成员系接受国国民或在接受国永久居住者ღღ★,不应享有本条约规定的权利ღღ★、便利ღღ★、特权和豁免ღღ★,除本条约第十三条第六款所规定的免除在执行公务有关的事项上作证的义务以外ღღ★。
(五)用一切合法的手段调查接受国的政治ღღ★、商务ღღ★、经济ღღ★、文化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教育和科学技术的情况和发展ღღ★,并就此向派遣国政府汇报ღღ★。
二ღღ★、领事官员如经派遣国授权ღღ★,有权执行本条约所述的职务和不为接受国的法律所禁止ღღ★,或不为接受国反对的其他领事职务ღღ★。
一ღღ★、领事官员只有在其领事区内才有权执行其职务ღღ★。只有在每次得到接受国事先同意的情况下ღღ★,领事官员才可在其领事区以外执行其职务ღღ★。
三ღღ★、在得到接受国事先同意的情况下ღღ★,派遣国得代表第三国在接受国执行领事职务ღღ★。四ღღ★、领事馆得在接受国境内收取派遣国法律为领事业务所规定的领事费ღღ★。所收的此种费款在接受国应免缴任何捐税ღღ★。
一ღღ★、当派遣国国民包括法人由于不在接受国境内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时候ღღ★,领事官员遵照接受国的法律有权采取适当措施ღღ★,在接受国的法庭上和其他当局面前ღღ★,保护此类国民ღღ★,包括法人的权利和利益ღღ★。
二ღღ★、一旦该国民指定了自己的代表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或者自己担当起保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任务ღღ★,本条第一款所提到的措施即应停止ღღ★。
一ღღ★、接受和目证在宣誓或确认下所作的声明ღღ★,并按接受国的法律接受任何人为在派遣国国内的法律诉讼中使用的证词ღღ★。
二ღღ★、出具或认证派遣国国民包括法人为在接受国国外使用的或任何人为在派遣国国内使用的任何书契或文件以及其副本或节录ღღ★,或履行其他公证职务ღღ★。
第二十八条 领事官员出具文件的法律效力派遣国领事官员所证明或认证的书契和文件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及其所证明的此类书契和文件的副本ღღ★、节录和译文ღღ★,在接受国应被接受作为官方或官方证明了的书契ღღ★、文件ღღ★、副本ღღ★、译文或节录ღღ★,并应在接受国国内具有与接受国主管当局所证明或认证的文件一样的有效性ღღ★,只要它们的写成和制订是符合接受国的法律和文件使用国的法律ღღ★。
第二十九条 送达司法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件领事官员有权按照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现行国际协定ღღ★,如没有这种协定则在接受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ღღ★,送达司法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件ღღ★。
一ღღ★、接受国主管当局应书面通知领事馆ღღ★,对派遣国未成年或无充分行为能力的国民ღღ★,或对派遣国某国民因某种原因不能管理的财产ღღ★,有必要建立监护关系或受托关系的情况ღღ★。
二ღღ★、就本条第一款所述事项ღღ★,派遣国领事官员得与接受国有关当局联系ღღ★,并可提议按接受国法律指定适当的人为监护人或受托人ღღ★。
第三十一条 关于派遣国国民死亡的通知接受国主管当局获悉派遣国某国民在接受国死亡时ღღ★,应立即通知派遣国有关领事官员ღღ★,并应其请求送给一份死亡证书或其他证实死亡文书的副本ღღ★。
一ღღ★、接受国有关地方当局获悉由于派遣国国民在接受国死亡而遗有财产但在接受国未留下具名的继承人或又无遗嘱执行人时ღღ★,应尽速将此事通知派遣国的领事官员ღღ★。
二ღღ★、接受国有关地方当局获悉死者在接受国遗有财产不论该人属于何国国籍ღღ★,根据死者遗嘱或按照接受国的法律ღღ★,居住在接受国之外的派遣国国民在其中可能有利益时ღღ★,应尽速将此事通知派遣国的领事官员ღღ★。
一ღღ★、领事官员有权为保护和保存派遣国死亡的国民遗留在接受国内的财产而采取适当措施ღღ★。为此ღღ★,领事官员得向接受国主管当局进行联系ღღ★,以便保护非在接受国永久居住的派遣国国民的利益ღღ★,除非另有人代表该国民ღღ★。领事官员并可请求接受国主管当局准其在清点和封存时在场ღღ★,并一般地关注此事的进行ღღ★。
二ღღ★、领事官员有权维护下述派遣国国民的利益ღღ★,该国民对某一死者ღღ★,不论其属于 何国国籍ღღ★,遗留在接受国的财产享有或声称享有权利ღღ★,且该有权利关系的国民不在接受国境内或没有代表在接受国境内ღღ★。
三ღღ★、派遣国领事官员有权接受在接受国国内的任何金钱或其他财产以便转交给非永久居住在接受国的派遣国国民ღღ★,该项金钱或财产系该国民由于另一人之死亡而有权取得者ღღ★,包括某项财产的股份ღღ★、按雇员补偿法应付款项ღღ★、年金和一般的社会福利金以及保险收入ღღ★,除非进行分配的法庭ღღ★、机关或个人决定用其他方法转交ღღ★。进行分配的法庭ღღ★、机关或个人得要求领事官员遵守有关下列事项的条件:
四ღღ★、领事官员在行使本条第一至三款规定的权利时必须遵守接受国的法律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其方式和范围与接受国的国民相同ღღ★,虽有本条约第十三条的规定ღღ★,领事官员在这方面应受接受国的民事管辖ღღ★。此外ღღ★,这些条文并不授权领事官员起律师的作用ღღ★。
如果非永久居住在接受国的派遣国国民在接受国临时逗留或过境时死亡ღღ★,而其在接受国内又无法律代表时ღღ★,在接受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ღღ★,领事官员有权立即临时保管该国民所有的钱ღღ★、文件和个人用物ღღ★,以便转交给该国民的继承人ღღ★、遗嘱执行人或其他授权接受这些财物的人ღღ★。
一ღღ★、领事官员有权在其领事区内与派遣国的国民联系和会见ღღ★。必要时ღღ★,可为其安排法律协助和译员ღღ★。接受国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领事官员和派遣国国民的会见ღღ★。
二ღღ★、领事区内遇有派遣国国民被逮捕或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禁ღღ★,接受国主管当局应立即通知ღღ★,最迟于该国民被逮捕或受拘禁之日起的四天内通知派遣国领事馆ღღ★。如果由于通讯设备方面的困难在四天内无法通知派遣国领事馆ღღ★,也应设法尽快通知ღღ★。应领事官员要求ღღ★,应告知该国民被逮捕或受到何种形式拘禁的理由ღღ★。
四ღღ★、领事官员有权探视被逮捕或受到任何形式拘禁的派遣国国民ღღ★,包括根据判决处在狱中的此等国民ღღ★,以派遣国或接受国语言ღღ★、文字与之谈话和通信ღღ★,并可协助安排法律代表和译员ღღ★。探视应尽快进行ღღ★,最迟于主管当局通知领事馆该国民受到任何形式拘禁之日起的二天后ღღ★,不应拒绝探视ღღ★。探视得按重复方式进行ღღ★。经领事官员请求ღღ★,两次探视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一个月ღღ★。
五ღღ★、倘遇派遣国国民在接受国受审判或其他法律诉讼ღღ★,有关当局经领事官员请求应告知对该国民提出的指控ღღ★,并应允许一位领事官员旁听审判或其他法律诉讼ღღ★。
六ღღ★、对于适用本条规定的国民ღღ★,领事官员有权供给装有食品ღღ★、衣服ღღ★、医药用品ღღ★、读物和书写文具的包裹ღღ★。
七ღღ★、领事官员得请接受国当局协助查明派遣国国民的下落ღღ★。接受国当局应尽可能提供所掌握的一切有关情况ღღ★。
八ღღ★、本条所载各项权利的行使ღღ★,应遵照接受国的法律ღღ★。但是ღღ★,此项法律的适用ღღ★,务使本条所规定的这些权利的目的ღღ★,得以充分实现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
四ღღ★、领事官员得向接受国当局要求合作ღღ★,以执行其有关派遣国船只的职务和有关船长ღღ★、船员ღღ★、乘客和运货的职务ღღ★。
(一)调查派遣国船上发生的任何事件ღღ★,就事件向船长和任何船员提出询问ღღ★,检查船只的文件ღღ★,接受关于船只航程和目的地的情报ღღ★,并对派遣国船只的入境ღღ★、停留和离境提供协助;
二ღღ★、如果接受国法律许可ღღ★,领事官员得同船长或船员一起出席接受国法庭或到其他当局ღღ★,以便向他们提供协助ღღ★。
一ღღ★、接受国的法院或其他主管当局打算对在其内水或领海的派遣国某一船上或上岸的船长和船员采取强制行动或进行官方调查时ღღ★,必须通知派遣国有关的领事官员ღღ★。如果由于情况紧急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ღ★,在采取行动前无法通知领事官员ღღ★,而采取行动时又无领事官员或其代表在场ღღ★,则接受国的主管当局应迅速向领事官员提供己采取行动的全部有关情况ღღ★。
二ღღ★、除非船长或领事官员提出要求ღღ★,接受国的司法当局或其他主管当局在接受国的和平与安全不受破坏的情况下ღღ★,不应在下述问题上干涉船只的内部事务:船员间的关系ღღ★、劳资关系ღღ★、纪律和其他属于内部性质的活动ღღ★。
三ღღ★、但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普通的海关ღღ★、护照和卫生管制ღღ★,或按照两国间有效的条约ღღ★,不适用于海上救生ღღ★、防止海水污染或由船长要求或得到船长同意而进行的其他活动ღღ★。
一ღღ★、如果派遣国的船只在接受国的内水或领海上失事ღღ★、搁浅或遭受任何其他损伤ღღ★,接受国主管当局应尽快通知领事馆ღღ★,并通知为抢救旅客ღღ★、船只ღღ★、船员和货物所采取的措施ღღ★。
本条约第三十六条到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也适用于民用飞机ღღ★,但此种适用不得违反两国间任何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协定的规定ღღ★。
一ღღ★、所有享受本条约规定的特权和豁 免的人都有义务ღღ★,在不损害其特权和豁免的情况下ღღ★,遵守接受国的法津包括交通规章ღღ★,尊重接受国的风俗习惯ღღ★,并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ღღ★。
二ღღ★、凡系派遣国国民的领事官员和领馆工作人员ღღ★,除了执行公务外ღღ★,不得在接受国境内从事任何职业或为个人谋利而进行任何活动ღღ★。
本条约于一九八○年九月十七日在华盛顿签订ღღ★,共两份ღღ★,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ღღ★,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ღღ★。
我谨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认在谈判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过程中ღღ★,我们双方就下列问题达成了协议:
二ღღ★、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ღღ★,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单挑王破解方法ღღ★。
三ღღ★、凡持有派遣国旅行证件并办妥接受国入出境签证的派遣国国民进入接受国ღღ★,在他们被赋与该身份的有效期内和签证的有效期内ღღ★,将被接受国有关当局视为派遣国国民ღღ★,以保证他们根据中美领事条约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得到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ღღ★。如果法律或行政诉讼妨碍上述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接受国ღღ★,他们也不应失去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权ღღ★。此类人员应准予离开接受国ღღ★,除外国人离境 时通常所需的证件外ღღ★,无需取得接受国的其他证件ღღ★。
四ღღ★、两国政府同意在接受国境内居住的有资格从派遣国得到经济利益的人应按照双方同意的安排和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章领取有关款项ღღ★。
上述内容如蒙阁下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ღღ★,本照会即构成上述领事条约的组成部分ღღ★,与领事条约同时生效ღღ★。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九七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关于互相建立领事关系和开设总领事馆的协议的附件“具体安排”即行失效ღღ★。
关于修正中美领事条约英文文本的换文(中方去照)(81)部领二字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美利坚合众国驻华大使馆致意ღღ★,并谨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中文和英文文本中出现的两处差异ღღ★,双方同意对上述条约英文文本改动如下:
一ღღ★、条约序言第一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改为“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ღღ★、条约末尾签字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改 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上述内容ღღ★,如蒙大使馆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复照确认ღღ★,本照会和大使馆的复照即构成修正上述领事条约的协议ღღ★,并与领事条约同时生效ღღ★。顺致最崇高的敬意ღღ★。
关于修正中美领事条约英文文本的换文(美方复照) 第24号照会 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谨确认收到外交部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七日第27号照会ღღ★,内容如下:(中方照会)凯发k8娱乐ღღ★!国际公约ღღ★,k8凯发ღღ★,环境评估ღღ★。k8凯发国际官网k8凯发国际


